企業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稅負高。
成本構成簡單,主要以人工和材 料為主,部
分材料無法取得票據 或者無法抵扣進項稅。
沒有發票列支,企業利潤額虛高。
員工工資現金支付,用工成
本高存在用工風險。
解決稅負過高問題
解決企業現金流不暢問題
企業利潤虛高問題
解決用工風險
某建筑施工企業(一般納稅人9%稅率)合同標的1000萬元,其中材料成本500萬元(取得13%進項)、勞務成本(工人工資)300萬元,工人需現金支付且無勞務發票提供。
此類情況:(1)施工單位應替工人申報和繳納個人所得稅。(2)無發票入賬導致不能稅前列支,企業利潤虛高。
1、增值稅銷項稅:1000*9%=90(萬元)
2、進項稅:500*13%=65(萬元)
3、附加稅:(90-65)*(7%+3%+2%)=3(萬元)
4、企業所得稅:(1000-500-3)*25%=124.25(萬元)
5、合計納稅:90-65+3+124.25=152.25(萬元)
1、增值稅銷項稅:1000*9%=90(萬元)
2、進項稅:500*13%=65(萬元)
300*6%=18(萬元)
3、附加稅:(90-65-18)*(7%+3%+2%)=0.84(萬元)
4、企業所得稅:(1000-500-300-0.84)*20%*50=19.92(萬元)
5、合計納稅:90-65-18+0.84+19.92=27.76(萬元)
6、稅收扶持:(90-65-18)*50*70+0.84*70%+19.92*40*70=8.62(萬元)
企業總共交稅節省:152.25-27.76+8.62=133.11(萬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