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么我拿到了工商局發布的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,公司名稱卻成了別人家的?對于這種“離奇事件”,小編抱著獵奇的心理,對該網友進行了深度采訪。原來,不是工商局審核機制出現了問題,而是該網友錯過了注冊期限!
根據《公司登記管理》條例第十九條規定: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。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,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,也不得轉讓。
這意味著,拿到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僅僅是預定了該名稱,雖然不能用在經營活動中,但別人無法申請核準相同的名稱。
申請人需在6個月內辦理營業執照,走完公司注冊流程;一旦超過6個月,已核準注冊的公司名稱就自動失效,若有別人以此名稱辦理核名申請設立公司,工商局是允許通過的。
因此,各位老板在拿到工商局下發的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后,需盡快辦理公司注冊流程,若超過公司名稱保留期,也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延期,否則自己鐘意的公司名稱就可能易主咯!